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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詐騙并不遙遠 比如嫌疑人就在身邊 套路也并不復(fù)雜 相親“網(wǎng)戀”詐騙 各種理由要錢 這份來自詐騙分子的供述 可能會給大家一點警示
我叫阿芳,今年49歲了。2020年5月到2022年8月這段時間里,我干了一件“大事”。 我也沒想到,能持續(xù)這么長時間不被發(fā)現(xiàn)。用我女兒對我的評價來說,我平時喜歡說謊,即便面對女兒,也常常一句實話也沒有。 當(dāng)然,我在女兒12歲的時候就離婚了,她跟著父親生活,我們聯(lián)系也不多。那段時間,我給她陸續(xù)轉(zhuǎn)了一萬多元,讓她幫我買衣服和生活用品,也給她一點零用錢。 后來我總結(jié)了一下——我為什么成功,大概是因為“愛”的魔力。
拙劣的套路 好了,該介紹我這看似并不精明的模式了。 我有個同事小凡,他負責(zé)我們流水線上的考評和設(shè)備維修,單身而且看著老實。 我說要幫他介紹對象,都是同事,他自然信任有加。于是,我從抖音上隨便找了一個女孩的頭像照片發(fā)給小凡,告訴他這就是我要介紹給他的女朋友藍藍。 我騙小凡說藍藍在一家銀行上班,過段時間就回到我們廠里上班。好巧不巧,正好人事部新進一個小姑娘,正好能幫我圓謊。 我騙小凡說這個小姑娘就是藍藍,但藍藍不想別人知道自己談戀愛,讓小凡不要跟她主動聊天,有事通過我傳達就行。 更巧的是,這個小姑娘上了一個月不到的班就離職了,讓我有了發(fā)揮空間。 2020年5月到2022年8月,每次我沒錢,就編造藍藍家里親戚過世、生日、小孩滿月、沒錢用等理由,讓小凡轉(zhuǎn)錢給我。 事實上這些錢都被我用了,而小凡要藍藍聯(lián)系方式、家庭住址時,我都找理由拖。后來小凡催著我約藍藍見面,我實在圓謊困難,開始不回信息,后來直接拉黑他。
遲來的報案 前后我以藍藍的名義騙了小凡七萬多元。 是不是難以置信?這種聊天方式竟然持續(xù)了2年多。 其實在此期間,因為一直沒能跟女孩線下見面,小凡的爺爺懷疑過我在騙小凡,但小凡不聽勸,還一個人到外面工作。這些因素加在一起,讓我一次次得手了。 2024年3月小凡向泰興市公安局報案,后來我被抓獲歸案,現(xiàn)在案件也移送檢察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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