狐貍再狡猾,也斗不過好獵手。姜堰交警精心布置、精準打擊,又一次成功抓獲了一輛懸掛假牌的面包車。
4月10日,交警姜堰大隊通過大隊指揮平臺的大數(shù)據(jù)分析研判發(fā)現(xiàn)一輛報廢車?吭谑Y垛仲院鎮(zhèn)區(q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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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4-12 08:50 上傳
顧高中隊迅速進行布控,經過跟蹤蹲守,民警于7時30分左右,在仲院小學附近將這輛假牌車查獲,并控制住了該車駕駛人莊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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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過程中,民警發(fā)現(xiàn)面包車懸掛的號牌明顯有假。經進一步詢問,莊某承認了自己網上購買車牌的違法行為。原來莊某的車早已辦理報廢手續(xù),車牌被車管部門收繳。但是因為生計需要,莊某竟然動起了歪心思,自認為只要有車牌,被查到的概率就小。為躲避處罰,在網上花錢買了個和原先一樣的號牌,繼續(xù)上路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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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調查的深入,讓民警吃驚的是,莊某的駕駛證也被吊銷,其行為屬于無證駕駛機動車。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之中。
交警提示:無證駕駛假牌、報廢車輛,不僅是對自己的人身安全不負責任,更是對他人的人身安全構成了威脅,在此,姜堰交警提醒廣大駕駛員朋友,務必認識到無證駕駛的危害,不要心存僥幸,莫要釀成大錯了才后悔莫及。
法律課堂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條第一款,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駕駛證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十九條規(guī)定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一百條規(guī)定:駕駛拼裝的機動車或者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收繳,強制報廢。駕駛前款所列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駕駛人,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并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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