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城管局 發(fā)表于 2025-10-29 17:30
尊敬的網友您好!感謝您對城市管理工作的關心與監(jiān)督。
經我局執(zhí)法人員現(xiàn)場勘查,現(xiàn)場未見您所描述的“搭建陽光房”等固定式違法建設。目前存在的為一個可移動、可伸縮的臨時性雨棚,不屬于違章建筑,非我局查處職能范圍,建議通過司法途徑維權。
城管部門領導你們好!
第一:首先住戶33層樓私自在二樓開了兩扇大門存在很嚴重的安全隱患,原圖紙沒有大門何來雨棚?
第二:這幾年反反復復陸陸續(xù)續(xù)在我屋頂砸成那樣沒有人通知我,我的屋頂哪怕是公共區(qū)域維修也應該提前告知吧
第三:如果他這個是所謂雨棚試問領導是不是我們也可以私自開兩扇大門裝帶有輪子的所謂雨棚?
圖一開的大門。
圖二圖三有寬大概七八米,高大概四五米左右。所謂雨棚,可伸縮,展開更大。
圖五六是之前我屋頂搞成這樣不止一次,沒有任何人通知我。
他花錢買房了,我們也花錢買房了,房子現(xiàn)在下大雨漏水,墻面鼓泡。如果這樣都說對我們不構成影響什么樣才算影響?!
再次感謝領導關注此事,占用公共資源了對大家深感抱歉!
1761795341504705_515.png (24.84 KB, 下載次數(shù): 558)
下載附件
2025-10-30 11:51 上傳
1761795377446916_432.jpg (134.98 KB, 下載次數(shù): 574)
下載附件
2025-10-30 11:51 上傳
1761795377473337_892.png (55.7 KB, 下載次數(shù): 579)
下載附件
2025-10-30 11:51 上傳
1761795377299881_720.jpg (286.5 KB, 下載次數(shù): 565)
下載附件
2025-10-30 11:51 上傳
1761795377370122_65.jpg (210.68 KB, 下載次數(shù): 558)
下載附件
2025-10-30 11:51 上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