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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8日19時58分左右,城區(qū)人民路與姜堰大道路口,一輛電動自行車在經過十字路口時被右側駛來的汽車猛烈撞擊,導致電動車駕駛員被當場撞飛,所幸無生命危險。
公共監(jiān)控視頻顯示:事發(fā)時,一輛電動車看到東西方向綠燈直行的車輛不多,于是便闖紅燈橫穿馬路。沒想到在騎過道路中間時,右側恰好有兩輛轎車起步通行。第一輛黑色轎車發(fā)現(xiàn)電動車后,立即減慢速度,但旁邊車道的白色轎車由于左側有黑色轎車遮擋了駕駛人的視線,等到看見橫穿馬路的電動車時,雖然已采取緊急制動,但兩車還是發(fā)生了碰撞。在慣性作用下,該男子被甩飛,空翻了一圈半后摔落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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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4 08:45 上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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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處理民警趕到現(xiàn)場時發(fā)現(xiàn),電動自行車駕駛人王某散發(fā)著一身酒氣,經檢測,其含量高達151.4mg/100ml,達到醉酒后駕駛非機動車標準。交警調查認定,王某醉酒后駕駛電動自行車、闖紅燈,是導致事故的直接原因,負全部責任,同時對王某違法行為實施處罰。
交警提醒:從傷害程度來說,非機動車、行人與機動車相比處于絕對的弱勢地位,因此在參與道路交通時,非機動車、行人務必遵守交通法律法規(guī),不闖紅燈,按道通行,戴好頭盔,切勿酒駕,不要拿自己的生命冒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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