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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2日上午6時左右,交警姜堰大隊白米中隊民警巡邏至328國道羅塘街道院子村附近時,發(fā)現(xiàn)一輛商務面包車行駛緩慢,車身明顯下沉,形跡異常,便將其攔下進行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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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6 08:39 上傳
結果一打開車門,交警就被車內景象驚呆了:只見車內密密麻麻擠滿了人,擁擠不堪,毫無活動空間,連車門都難打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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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6 08:39 上傳
而且該車還存在非法改裝行為:司機在原后備箱位置加裝了一排無靠背“凳子”供超員人員乘坐,其它沒有“座位”的,則坐在擺放在車內過道的小馬扎上,安全隱患極大。經(jīng)清點,發(fā)現(xiàn)該車核載9人,實載28人,超員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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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6 08:40 上傳
交警對司乘人員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講解車輛超員的危害以及可能遭遇的嚴重后果,責令司機安全轉運工人,最后依法對其超員100%以上的違法行為處50元罰款,駕駛證一次記12分,將車輛恢復原狀。
誤區(qū)一:開車多坐小孩沒關系根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超員”僅與車內人員數(shù)量有關,與乘坐人員的高矮、胖瘦、年齡均無關系。所以,只要車內乘員大于行駛證核載人數(shù),就屬于超員,即便多出來的只是一個被父母抱在懷里的嬰兒。
誤區(qū)二:開車多載人沒什么大不了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的規(guī)定,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構成危險駕駛罪:(一)追逐競駛,情節(jié)惡劣的;(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三)從事校車業(yè)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guī)定時速行駛的;(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guī)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誤區(qū)三:開車超員并不危險質量越大,慣性越強,這是基本的物理常識。超員車輛因載重量大慣性強,其制動距離也會相應變長,危險性也隨之增大。如果是嚴重超員,更容易發(fā)生爆胎、制動失靈、轉向失控、側翻等意外。
姜堰交警提示:超員危害大。無論是務農(nóng)務工還是走親訪友,作為駕駛人,不要抱著僥幸心理超員載客,作為乘客,也要主動拒絕乘坐超員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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