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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8日,泰州市住建局官方網站發(fā)布《關于江蘇金云建設工程有限公司造成一般事故的通報》。
通報全文如下:
關于江蘇金云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造成一般事故的通報
各市(區(qū))住建局,局相關處室(單位):
2023年6月21日,由江蘇金云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江蘇國興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監(jiān)理的育才花苑一期樓頂房屋維修改造項目發(fā)生1起一般高處墜落事故。
根據《市政府關于對泰州醫(yī)藥高新區(qū)(高港區(qū))金云建設有限公司“6·21”一般高處墜落事故調查報告的批復》(泰政復〔2023〕35號)文件要求,為加大生產安全事故企業(yè)責任追究力度,強化懲戒措施落實,倒逼企業(yè)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全面提升本質安全水平,現依據省住建廳《關于切實加強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蘇建質安(2020)75號)、《關于進一步落實蘇建質安2020年75號文件的補充通知》(蘇建質安(2022)198號)和《泰州市建筑業(yè)企業(yè)信用綜合評價實施細則(第五版)》等有關要求,對江蘇金云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和項目經理陸鵬(身份證號碼:略;證書注冊編號:蘇232151609756)記不良行為1次,實施信用懲戒扣分。該企業(yè)的安全生產條件已降低,按照有關規(guī)定自此通報之日起在泰州市內停止通過招投標承攬新的工程項目3個月。
依據《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六條規(guī)定,以及省住建廳相關規(guī)定,對發(fā)生事故的項目經理陸鵬和專職安全員帥鵬程(身份證號碼:略;證書編號:蘇建安C2(2019)0062483),暫停在本市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從業(yè)資格1年,請各市(區(qū))住建部門和有關處室(單位)按規(guī)定要求落實。
經調查核實,監(jiān)理單位江蘇國興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已履行相應監(jiān)理工作職責,并向相關單位報告,免予追責。
泰州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沒局
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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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5 08:59 上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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