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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2年夏季委托裝修公司,在泰州市海陵區(qū)嘉誠燈具市場的海山燈飾(嘉誠燈具城1幢304、305)訂購了全套家裝燈具,燈具于2022年10月7日安裝完畢,購買燈具的時候商家承諾提供一年的三包服務才在他家購買的。2023年五一期間本人來新房居住發(fā)現吊頂上的LED燈條在開關斷電的情況下還會發(fā)光,期間因新房未居住,此燈帶幾乎未使用過。后聯系商家,商家在承認是自己商品質量問題的前提下,任然堅持不提供上門免費服務,并聲稱市場每家每戶上都是要收取上門費等無視《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言論,甚至提出讓我本人把燈卸下來去店里更換后再回家自己裝起來,《消法》明確強調:在保修期內的產品,凡因產品質量問題而產生的各項維修費用,都無需消費者承擔。房子空關了大半年先不談浪費了多少電費,這是一個多么大的安全隱患,萬一著火了誰承擔責任?商家面對售后服務時如此我行我素,最后只丟下一句那你投訴曝光我吧,誰下次還敢去他家買東西!給廣大同城裝修的小伙伴避個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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