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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 2025-2-7 17:17
正文摘要:在文峰南側,臨時停了個車接個人,我人都沒離車,突然發(fā)短信過來讓我開走,我就急忙開走了,下午突然又發(fā)短信過來說,讓我去處理違章。真的是想錢想瘋了! |
| 你5分鐘他5分鐘,自己素質差,還bb |
| 這地方晚上好像沒事,你具體停那個地方的啊? |
| 你這標題容易被強制召喚過去,只要有點理由搞你妥妥的。。 你應該改為“”“泰州***不人性化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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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態(tài)不好。什么叫那個地方可以劃個停車位。凡是你停車的地方都可以給你劃個停車位好不好 |
| 那個地方兩個停車場。30分鐘內免費。 |
| 罰款不是目的,目的是要錢 |
wojiaowocao1 發(fā)表于 2025-02-08 17:22 過年期間也是要吃飯的,總歸要用錢的,就算不用,也是越多越好 |
| 過年期間不是輕微違法免罰嗎? |
岳隨云 發(fā)表于 2025-02-07 17:21 如果路段是嚴管路段確實沒有短信提醒時間,直接就處罰。開車就遵守開車的規(guī)則,被罰了被說了,自己認了就行要不就別開車。 |
風之翼A 發(fā)表于 2025-02-08 08:53 哪個是首違警告、他這種要罰50不計分,泰州城區(qū)可比索馬里地區(qū)好多了、省道都不讓臨時停,跑得不快就是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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