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先生于2002年與李先生簽訂房屋買賣協(xié)議,以合理價格向李先生購買其夫妻名下的農(nóng)村宅基地房屋及土地。2005年,因村改居政策推行,案涉房屋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房屋土地也由集體土地轉變?yōu)閲型恋亍?006年,曹先生就案涉房屋再次與李先生簽訂協(xié)議,約定李先生將案涉房屋賣給曹先生,協(xié)議處有見證人簽字,且李先生將房產(chǎn)證交予曹先生。后曹先生對該房屋進行了裝修及部分擴建。
2024年,李先生的妻子胡女士將曹先生與李先生一同起訴至姜堰法院,稱該房屋系自己個人婚前財產(chǎn),李先生無權處置該房屋,請求法院判令房屋買賣合同無效。訴訟過程中,曹先生提起反訴,請求法院認定買賣合同合法有效,胡女士、李先生配合過戶。
1.從房屋的實際居住情況來看。曹先生已實際居住22年,且李先生、胡女士對此都表示知情;2.從案涉房屋的部分改造的事實來看。曹先生入住該房屋后,對房屋進行裝修、擴建,胡女士、李先生知曉后,亦未提出不同意見。3.房屋的兩證都被交給曹先生,雖然胡女士、李先生解釋說是為了曹先生女兒上學方便,但曹先生的女兒早已畢業(yè),胡女士、李先生的解釋不符合常理。4.曹先生為購買房屋支付了合理對價,且在曹先生支付購房款后短時間內(nèi),李先生與胡女士購買了其他房產(chǎn),可推斷使用了曹先生支付的購房款。5.胡女士、李先生自1988年結婚后,未分開居住。購買的其他房產(chǎn)亦是以李先生負責處理,涉及家庭重大事項一般是由李先生對外處理,進一步印證本案房屋買賣事宜,胡女士知曉并默示認可具有高度蓋然性。6.從本案胡女士訴稱的事實與本案證據(jù)交換陳述及庭審陳述來看,胡女士訴狀中自認案涉房屋系買賣關系,后又陳述不知道買賣事宜。且庭審過程中,胡女士、李先生陳述前后不一,相互矛盾;相反,曹先生的陳述前后基本一致。
基于以上原因,法院判定胡女士對李先生處分案涉房屋的行為構成默示追認。因此,法院判決駁回胡女士的訴訟請求,支持曹先生的反訴請求。被代理人追認權的行使,有明示和默示兩種方式。明示的方式,是指被代理人以明確的意思表示對無權代理行為給予承認。默示的方式,是指被代理人雖沒有明確表示承認無權代理行為,但以特定的行為,如實際履行無權代理行為所產(chǎn)生的義務或實際接受享有無權代理所產(chǎn)生的權利,視為默示承認無權代理行為。
在本案中,李先生、胡女士夫婦一開始稱房屋是胡女士的婚前財產(chǎn),但經(jīng)法院調(diào)查后發(fā)現(xiàn),該房屋系夫妻婚后所建,屬于夫妻共同財產(chǎn),李先生、胡女士均承認。且在之后的庭審過程中,李先生、胡女士的陳述與證據(jù)多有沖突,且存在多次前后陳述矛盾的情形,存在不誠信行為。而曹先生的陳述前后一致,與雙方提交的證據(jù)均可一一對應。基于以上原因,法院對事實作出合理推斷。
法庭是莊嚴神圣的場所,代表著國家法律權威,每位參與訴訟活動的公民都應做到誠實、講信用。如若為了一己私利,“耍小聰明”作虛假陳述,那必將承受相應的后果。
頑皮 發(fā)表于 2024-11-18 12:00
搞清楚,這是農(nóng)村集體土地,國家一再強調(diào),禁止個人銷售買賣,
補充內(nèi)容 (2024-11-18 12:00):
所以這個買賣市無效的

環(huán)太平洋 發(fā)表于 2024-11-18 09:55
想錢想瘋了,二十幾年了,還反悔
kirajl 發(fā)表于 2024-11-19 09:21
從情理上來說要房子不支持。但是法理上來說,沒有胡女士的簽字官司是必輸?shù),當初就應該有她的簽字。國?nèi)的法治環(huán)境還是不到位

kirajl 發(fā)表于 2024-11-19 09:21
從情理上來說要房子不支持。但是法理上來說,沒有胡女士的簽字官司是必輸?shù),當初就應該有她的簽字。國?nèi)的法治環(huán)境還是不到位

Kevin_Lu 發(fā)表于 2024-11-19 08:16
我老家有人把老房子賣了,也不值錢,就萬把塊錢賣的,農(nóng)村的四間瓦房,當時就約定好了,拆遷的話,需要給原 ...
| 歡迎光臨 泰無聊論壇 (http://www.denhartogvoegwerken.com/) | Powered by Discuz! X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