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ngtong1234 發(fā)表于 2023-12-19 09:53
既然已經認定是醉駕,而不是酒駕,說明問題已經很嚴重了!如果網開一面,給酒駕份子僥幸的心理預期,那對那些被酒駕禍害的人來說是極不公平的。我知道法律是保護大部分人的利益的,難道這個大部分人也包含違法犯罪的?而那些少部分被酒駕禍害的,甚至失去生命的人就該成為犧牲品?法律難道就是這樣保護人民的?這樣立法是法治的倒退,是文明之恥。希望法律是有底線的,是真正公平正義的!
還是小玩子 發(fā)表于 2023-12-19 16:15
杠精們,你們在杠啥,真正的權貴會自己開車?!
Mayair 發(fā)表于 2023-12-19 19:15
法制的進步,強化了法益的客觀
tongtong1234 發(fā)表于 2023-12-23 15:51
法益作為入罪基礎,而倫理作為出罪依據。僥幸的無罪必將催生概率性的傷害。避實就虛,在傷害法律尊嚴,嘲 ...
Sinner_Xu 發(fā)表于 2023-12-19 11:41
醉駕應該嚴懲,怎么還放松了?
Mayair 發(fā)表于 2023-12-24 20:32
這兩句話本身就是對這個司法進步的解釋
前面一句指需要有法益的侵害發(fā)生,也就說需要有法律事實作為基礎,保護法益,罪刑法定,
后面一句指在道德主觀上如果沒有阻卻理由,也就是說需要有道德上的評判,保護人權,利于被告。
醉駕本身屬于危險駕駛罪的一種,因此在法益侵害沒有造成或者較輕,則適用無罪。
簡單的說,你心里想了,但是沒有造成實害結果,是否構成犯罪?答案是不構成,將來這個罪名都可能被危險駕駛罪完全吸收
Mayair 發(fā)表于 2023-12-24 20:32
這兩句話本身就是對這個司法進步的解釋
前面一句指需要有法益的侵害發(fā)生,也就說需要有法律事實作為基礎,保護法益,罪刑法定,
后面一句指在道德主觀上如果沒有阻卻理由,也就是說需要有道德上的評判,保護人權,利于被告。
醉駕本身屬于危險駕駛罪的一種,因此在法益侵害沒有造成或者較輕,則適用無罪。
簡單的說,你心里想了,但是沒有造成實害結果,是否構成犯罪?答案是不構成,將來這個罪名都可能被危險駕駛罪完全吸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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