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寐兒 發(fā)表于 2022-06-10 09:41
樓主戶口遷早了,2016年以后農村遷往泰州城市的不影響集體收益分配權
三棱冰 發(fā)表于 2022-06-10 09:52
當年你為什么把戶口遷出去,你這點沒說老實話
我家也拆遷了啊,到現(xiàn)在還沒拿房呢,也沒見派出所通知說要把戶口遷出去啊。
再者說,11年那個時候,農村戶口的,都知道自己戶口的重要性,生了孩子巴不得想各種辦法上個農村戶口呢,你倒好,還遷出去,這點不符合常理。
就像上面說的,是不是當初為了孩子學區(qū),把戶口遷出去。現(xiàn)在7年,正好差不多上了初中了用不著戶口了,才提出要回這7年的失地保障費用。 如果去年讓你提,你肯定都不會提,還指望著靠現(xiàn)在的戶口上初中呢。
湯小團 發(fā)表于 2022-06-09 22:46
這就是典型的,農村城市2邊福利都想占!
音美哦里 發(fā)表于 2022-6-10 11:49
你懂什么?比如你正常享受的退休金,無聲無息就不發(fā)給你,你說你會怎么辦?不要嘴上說的兇,輪到自己就頭 ...
三棱冰 發(fā)表于 2022-06-10 14:48
理清楚是怎么回事了。
樓主2011年因為某些不肯告知網友的原因,主動把戶口遷出去了。還打著”按派出所的要求“的名義。 第一,派出所不會主動聯(lián)系你去遷戶口;第二,你還有回遷房,你的戶口本該就是落到回遷房上。第三,也不存在必須戶籍和居住地一致的規(guī)定。
到了2016年,泰州市政府出臺政策,構建農業(yè)轉移人口權益保護新機制。一是對有條件在我市城鎮(zhèn)穩(wěn)定就業(yè)和生活的農業(yè)轉移人口,引導和鼓勵舉家進城,可以保留其戶口遷移城鎮(zhèn)前原在農村享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F(xiàn)階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作為農民進城落戶的條件。對本地農業(yè)轉移人口,在尊重意愿、依法有償?shù)幕A上,積極探索通過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置換城鎮(zhèn)住房產權、農村集體資產所有權置換股份合作社股權、城鄉(xiāng)各類保險接軌等方式實現(xiàn)農民轉市民
樓主到了2022年,戶口遷出去11年了,提出要按照2016年的政策,索要這么多年的失地農民保障。
姑且不論按照2016年的政策,主動遷出戶口的是否能獲得失地農民保障。就算能獲得,那也是2016年以后遷出的。 2016年以前沒有這個政策,是你自己主動遷出去的,你在明知遷移戶口不會再享受農村保障措施情況下還遷,怪誰。
這2016年政策如果能有向前的追溯力,那以前買城市戶口的那一批人,不也一樣可以享受失地農民保障了?那么往上三代,誰家爺爺奶奶那一輩不是農民,那是不是都能享受失地農民保障政策?
又想要城市戶口的好處,又想要農村戶口的保障,你想屁吃呢。
發(fā)個帖子干嘛,裹挾輿論么?
半夏微涼v 發(fā)表于 2022-6-10 15:26
這個政策文件網上找的到嗎,我是2019年為了小孩上學從農村簽到市區(qū)的,好像前年村里搞那個股權書,就我父 ...
半夏微涼v 發(fā)表于 2022-06-10 15:26
這個政策文件網上找的到嗎,我是2019年為了小孩上學從農村簽到市區(qū)的,好像前年村里搞那個股權書,就我父母有,牽走的都么有
心寐兒 發(fā)表于 2022-06-10 16:45
沒得命,泰無聊刪我的評論。我說了大實話就刪我評論
三棱冰 發(fā)表于 2022-06-10 14:48
理清楚是怎么回事了。
樓主2011年因為某些不肯告知網友的原因,主動把戶口遷出去了。還打著”按派出所的要求“的名義。 第一,派出所不會主動聯(lián)系你去遷戶口;第二,你還有回遷房,你的戶口本該就是落到回遷房上。第三,也不存在必須戶籍和居住地一致的規(guī)定。
到了2016年,泰州市政府出臺政策,構建農業(yè)轉移人口權益保護新機制。一是對有條件在我市城鎮(zhèn)穩(wěn)定就業(yè)和生活的農業(yè)轉移人口,引導和鼓勵舉家進城,可以保留其戶口遷移城鎮(zhèn)前原在農村享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F(xiàn)階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作為農民進城落戶的條件。對本地農業(yè)轉移人口,在尊重意愿、依法有償?shù)幕A上,積極探索通過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置換城鎮(zhèn)住房產權、農村集體資產所有權置換股份合作社股權、城鄉(xiāng)各類保險接軌等方式實現(xiàn)農民轉市民
樓主到了2022年,戶口遷出去11年了,提出要按照2016年的政策,索要這么多年的失地農民保障。
姑且不論按照2016年的政策,主動遷出戶口的是否能獲得失地農民保障。就算能獲得,那也是2016年以后遷出的。 2016年以前沒有這個政策,是你自己主動遷出去的,你在明知遷移戶口不會再享受農村保障措施情況下還遷,怪誰。
這2016年政策如果能有向前的追溯力,那以前買城市戶口的那一批人,不也一樣可以享受失地農民保障了?那么往上三代,誰家爺爺奶奶那一輩不是農民,那是不是都能享受失地農民保障政策?
又想要城市戶口的好處,又想要農村戶口的保障,你想屁吃呢。
發(fā)個帖子干嘛,裹挾輿論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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